關于印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廳(建委、市政管委、水務局)、環保局、科技廳(委),計劃單列市建委(建設局)、環保局、科技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環保局、科技局:
為推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進步,明確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發展方向和技術原則,指導各地開展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促進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避免二次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節能減排和污泥資源化利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和科學技術部聯合制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執行。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環保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密切合作,加大投入,加強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新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轉化工作。實施過程中如遇有關問題,請將意見告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和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