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做好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和2012年應結題項目的結題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接收與發送項目材料

    (一)接收。

    自2013年起,自然科學基金委常設“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托單位報送或郵寄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及相關局室不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項目材料。

    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2013年3月16-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辦公。

    (二)發送。

    自然科學基金委定期向依托單位統一發送資助項目批準通知和資助項目準予結題通知。

    二、項目申請

    (一)關于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在2012年12月發布《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引導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

    1. 自2013年開始,對申請項目的限項規定進行部分調整:

    (1)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自由申請項目)計入有關限項申請總數。

    (2)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獲得科學基金資助(不包括一年期資助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當年不得申請同類型項目。

    2. 自2014年開始,上兩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連續申請面上項目未獲得資助的申請人當年暫停面上項目申請1年。

    3.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分別提供書面承諾函,該承諾函作為附件隨紙質申請書一并報送。承諾函內容包括:保證在站博士后人員獲得項目資助后,延長其在站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并負責解決其延長期間的生活費用;或出站留在依托單位繼續從事相關研究。否則,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

    有關具體內容和要求,請認真閱讀《指南》。

    (二)項目申請接收。

    1. 自然科學基金委2013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3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3月16日和17日除外)。

    2. 2013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含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自由申請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項目類型及其申請接收時間將另行公布。

    3. 對于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三)申請人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撰寫申請書。

    2. 2013年度申請書撰寫采用離線和在線兩種方式:

    (1)采用離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不含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于2013年1月1日后訪問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下載2013年版申請書,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請書。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向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和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采用在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等。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向依托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準確選擇相應申請項目的資助類別和亞類說明,根據《指南》要求選擇或填寫附注說明,按照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并將申請書附件材料電子化。其中,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線撰寫中文申請書后,還應在ISIS系統中下載《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進行離線撰寫,該英文申請書與合作雙方的協議書一并作為中文申請書的電子附件材料。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無需提交紙質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推薦信、承諾函等紙質材料原件除外)。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四)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 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鑒于有較多類型項目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并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大批量生成供申請人下載打印的PDF版本申請書需要一定處理時間,請依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項目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 報送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提交電子申請書時,對離線撰寫的申請書可通過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系統(MiniIRIS系統)打包上傳或通過ISIS系統逐項提交;對在線撰寫的申請書需通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4. 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13年5月5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三、項目結題

    自2012年開始,應結題項目的結題報告采用項目負責人在線撰寫、依托單位在線審核的方式。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1. 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按要求認真撰寫結題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報告原件,難以電子化的附件材料隨紙質結題報告一并提交。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應當使用“成果在線”方式收集本項目發表的論文。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報告內容。

    3.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將通過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項目結題報告和申請摘要,請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注意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

    (二)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按照《條例》等要求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并于2013年2月21日至3月1日(16時以前)期間將結題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范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等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 通過ISIS系統對結題材料進行審核并逐項確認,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時間內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結題報告原件(一式一份)。

    2. 報送紙質結題報告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結題項目清單及經單位審核簽章的《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可將紙質結題報告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結題報告報送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結題材料”字樣。

    四、資助項目進展報告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一)資助項目進展報告。

    自2012年開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采用項目負責人在線填寫、依托單位在線審核的方式;依托單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按要求認真撰寫進展報告并提交;依托單位應按照《條例》等要求,通過ISIS系統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逐項確認。

    (二)項目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托單位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管理報告),于2013年3月25日至4月15日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依托單位管理報告提交情況等記入其信譽管理檔案,對未按規定提交管理報告的,按《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

    (一)為維護科學基金的公正性,避免干擾正常的會議秩序,對需要進行答辯的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限申請人本人到會答辯,其他人不得到會陪同;對需進行答辯的其他類型項目,允許項目組3位(含答辯人)以內成員到會答辯,其他人不得到會陪同。

    (二)為保證2013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正常進行,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系統為依托單位提供的申請與在研項目檢索功能于2013年3月10日停止服務。

    (三)若依托單位名稱等注冊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信息變更申請,以避免影響撥款及聯系工作。

    (四)《指南》于2012年12月上旬發行,《指南》電子版于2012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五)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隨時公布新的項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態,并提供各類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書表格、項目指南等電子文件和有關操作說明,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及時訪問網站查詢或下載相關文件。

    (六)對ISIS系統操作和電子文件下載、錄入、上傳有困難的依托單位或申請人,請向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區聯絡網組長單位咨詢。

    六、電話、網址和通訊地址

    (一)咨詢電話。

    1. 材料接收組電話:010-62328591

    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電話:010-62317474

    3. 各項目類型咨詢電話:

    面上項目、重點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設備研制專項、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等項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計劃、重大項目、NSFC-廣東聯合基金、NSFC-云南聯合基金、NSFC-新疆聯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養聯合基金、促進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等項目:010-62328484

    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地區科學基金、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數學天元青年基金等項目:010-62326872,010-62325562

    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交流等項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門咨詢電話:

    數理科學部

    62326910
    62326911

    化學科學部

    62326902
    62326906

    生命科學部

    62329190

    地球科學部

    62327157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62326887

    信息科學部

    62327929

    管理科學部

    62326898

    醫學科學部

    62328991
    62328941

    辦公室

    62326883

    計劃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財務局

    62326760
    62327016

    國際合作局

    62327001

    紀檢監察審計局

    62327092

    機關服務中心

    62326949

    科學基金雜志社

    62327204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網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學基金委通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政編碼:100085 

       郵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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