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自然科學基金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指南
一、項目申報
(一)項目申報進程:
2013年度將安排兩批次項目受理,具體推薦、申請截止日期分別如下:
1. 第一批次:(1)部委推薦截止: 2013年1月16日;
(2)公布推薦接收人員名單: 2013年1月18日;
(3)個人填報申請書截止: 2013年3月1日24:00。
2. 第二批次:(1)部委推薦截止: 2013年6月30日;
(2)公布推薦接收人員名單: 2013年7月4日;
(3)個人填報申請書截止: 2013年7月19日24:00。
(二)資助期限、資助強度及項目開始日期:
資助期限及資助強度: (1) 6個月:10萬元人民幣;
(2)12個月:20萬元人民幣。
項目開始日期:
(1)第一批次項目的開始日期為:2013年7月1日;
(2)第二批次項目的開始日期為:2014年1月1日。
(三)限項要求:
申請人同期只能承擔1項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
(四)申請及評審程序
1.申請人在落實國內依托單位及國內合作者之后,填寫推薦申請書(參見附件1),并提交依托單位。依托單位根據隸屬關系向中國科學院或教育部提出申請。
國內合作者應為相關領域的學術專家,了解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規定,其責任是對申請人在項目申請、項目實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協助。
2.自然科學基金委接受來自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的推薦項目,并根據實施方案,審核所提交的推薦項目,對審核通過的推薦項目進行網上公示,再通知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根據通過的推薦項目清單,分別通知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由依托單位通知申請人并協助其在線填報正式申請書。
(五)申請書填報要求
1.依托單位必須使用外國青年學者完整和規范的姓名(嚴格按其護照上所登記姓名),為申請人申請登錄科學基金ISIS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參見附件 2)。
2.申請人填寫正式申請書時,必須使用完整和規范的姓名,根據本指南所列受理期間登錄ISIS系統在線填寫并提交申請書及相關附件。申請書提交后打印成功提交的紙質版申請書與附件材料一式兩份,簽字后送交依托單位。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必須保證申請材料電子版與紙質版的一致性。
3.依托單位登錄ISIS系統對申請項目予以確認,并將兩套紙質版申請材料完成簽章手續后,于上述第一條中規定的個人填報申請截止日期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以郵戳為準)。
依托單位應與申請人保持密切聯系,在籌劃研究課題、辦理申請手續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詢和幫助,保證項目申請和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附件材料
申請人應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協議復印件。①須由依托單位與申請人簽訂,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約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蓋獲得基金資助的期限,或協議中包括申請人在基金資助期間全時在華工作的條款;③簽章指依托單位的法人簽字及依托單位公章。
(2)申請人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該證書不得以其他形式的材料或證明代替。
(3)兩封推薦信。至少一封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學者。
(4)不超過五篇代表性論文的首頁復印件。
二、延續資助項目申報
(一)申請人資格:
在研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負責人。
(二)延續資助項目申報進程:
2013年度將安排兩次延續資助項目受理。具體申請截止日期如下:
1.第一批延續項目申請截止:2013年4月29日24:00;
2. 第二批延續項目申請截止:2013年10月26日24:00。
(三)申請材料:
1. 項目申請書: 闡明在研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果;
2. 與依托單位簽署的協議復印件: ①須由依托單位與申請人簽訂,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約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蓋獲得基金資助的期限,或協議中包括申請人在基金資助期間全時在華工作的條款;③簽章指依托單位的法人簽字及依托單位公章。
3. 項目負責人在研項目期間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四)申請方式:
1. 在研項目負責人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ISIS系統(英文版),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提交電子版。
2. 經依托單位審核通過并加蓋公章后,將紙質版申請書一式兩份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
依托單位應與申請人保持密切聯系,在籌劃研究課題、辦理申請手續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詢和幫助,保證項目申請和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聯系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 外事計劃處
聯系人: 周嘉 張琳
電 話:010-62327001; 010-62326943 傳 真:010-6232700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