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俄 (NSFC-RFBR)合作交流項目申請指南
一、項目說明
(一)資助領域:
1) 數學、力學、信息學(Mathematics, Mechanics and Informatics);
2) 物理、天文(Physics and Astronomy);
3) 化學、材料科學(Chemistry and Materials Sciences);
4) 生物學、醫學(Biology and Medical Sciences);
5) 地球科學(Earth Sciences);
6) 電信、計算機科學(Telecommunica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7) 工程科學(Fundamentals of Engineering Sciences);
8) 管理科學(Management Sciences)。
(二)資助強度:我委將對雙方共同批準的每個項目給予最多9萬元資助,分兩個年度撥付。
(三)資助內容:人員交流互訪(含小型雙邊研討會)。根據雙方協議,交流經費按“派出方”原則進行資助,即雙方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出訪國際旅費及國外生活費。本項目批準經費只用于依托項目課題組成員與俄方的合作交流。
(四)項目執行期:2年(2014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五)項目批準結果將于2013年年底在NSFC網站公布,獲批準項目須提交相關附件材料,具體要求請關注屆時發布的項目審批結果通知。
二、申請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是2014年(含)以后結題的三年期(含)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在研項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參與人,并在該研究項目的依托下進行合作,開展的雙邊合作交流活動應有利于在研項目的進展。
(二)中俄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進行充分溝通協商,分別向各自國家的基金會提交申請,對于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更多關于申請須知的說明,請見《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屬于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不參與基金項目總數3限項查重。
(二)中方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交流項目。
(三)上年獲得中俄合作交流項目(執行期為2013.01.01~2014.12.31)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四)更多關于限項規定的說明,請見《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說明
(一)申請書在線填寫步驟:中方申請人使用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isis.nsfc.gov.cn)→選擇“項目申請人”用戶角色,進入ISIS主界面→點擊“申請”版塊的“項目申請”按鈕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 “+”號或右側“展開”按鈕,展開該類項目下拉菜單→點擊“合作交流(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請選擇合作協議”右側的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RFBR項目(中俄)”,同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通過資格認證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完成填寫中文申請書,點擊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紙質申請書。
(二)雙方課題負責人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為期兩年的交流計劃,并在申請書中予以詳細說明。
(三)除了在線填寫申請書,申請人還須以附件的形式在ISIS系統上傳以下電子版附件材料:
1、雙方申請人學術簡歷;
2、雙方合作者簽署的合作協議。
(四)本項目采取集中接收方式。申請人在線填寫提交完畢后,需打印一套ISIS系統生成的帶有科學部受理號的紙質中文申請書,簽字并加蓋依托單位公章后,連同①雙方申請人學術簡歷和②雙方合作者簽署的合作協議(復印件即可),一并由依托單位統一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編:100085)。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項目材料。相關具體要求,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發布的《關于201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0691.htm)。
五、集中接收組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4月5日16:30(郵寄材料以郵戳為準)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本項目申請指南,嚴格按照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未按要求填報或材料不全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六、項目聯系人:
聯系人:魏芹劉秀萍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美大處
郵編:100085
電話:010-62325544;010-62325377
傳真:010-62327004
電郵:weiqin@nsfc.gov.cn;liuxp@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