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2015年度亞非國家政府間合作項目的通知
各位老師:
為支持中國與亞非國家的科技合作與交流,根據我國與有關亞非國家簽署的政府間科技合作協定及部門合作協議,現征集2015年度中國與部分亞非國家的政府間聯合研究項目、政府間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及政府間交流項目。
一、 項目類型
1. 聯合研究項目
聯合研究項目旨在支持兩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在已有的合作基礎上,就共同感興趣并能使雙方受益的課題開展合作研究開發。項目須具備技術先進性和較強的創新性,具有技術輸出或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優先。
合作雙方應事先對知識產權歸屬達成一致,并就合作項目簽署相關意向書、協議或合同等,具備相應的研發投入能力。
本年度政府間聯合研究項目的征集國別為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詳細信息請參見附件1。
其中對日合作的日方合作方必須是日本理化研究所。
2. 產業技術合作項目
產業技術合作項目旨在支持兩國企業開展面向新產品、新工藝的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須有較高的創新性,具有較好的產業化及商業化前景。
雙方項目申報主體必須為企業,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參與項目并提供技術支撐。申報單位應具有項目成果產業化所需技術、資金和產業化能力。合作雙方應事先對知識產權歸屬達成一致。合作雙方應已就項目合作簽署相關意向書、協議或合同等。
本年度政府間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的征集國別為韓國、以色列,征集領域不限。詳細信息請參見附件1。
3. 交流項目
交流項目旨在通過支持兩國間具有明確目標的人員交流,支持兩國研究機構、大學和企業合作開展研究與開發,及技術的轉移與推廣。項目須具備技術先進性和較高的創新性,具有技術輸出或產業化前景的項目優先。
合作雙方應具備相應的研發投入能力,并事先對知識產權歸屬達成一致,并就項目合作簽署相關意向書、協議或合同等。
本年度政府間交流項目的征集國別為南非、土耳其、泰國,詳細信息請參見附件1。
二、 申報主體要求
聯合研究項目和交流項目中方申報單位應為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具有相應對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條件和研發實力,并具備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企業。
產業技術合作項目及的中方申報單位必須為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并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
所有三類項目的申請均需由國內外雙方分別向各自國家主管部門申報,單方面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 資助方式及標準
資助經費由雙方計劃執行機構(即中國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國的法律、法規和程序分別提供給各自項目承擔單位。
政府間聯合研究項目和產業技術合作項目:執行期一般為兩年,最長不超過三年。每類計劃資助項目個數及額度見附件1。其中,對于產業技術合作項目,政府資助額度不超過該項目總研發投入的50%;
政府間交流項目:執行期限為2年,每年支持一次互訪,出訪和接待團組數量均不超過50人天,且出訪人數不超過5人。費用采取對等接待原則,科技部資助中方出訪團組的國際旅費及外方來訪團組的在華食宿交通等費用,外方負責中方團組在外期間的食宿交通以及外方來華的國際旅費。
四、 項目申報與材料提交
1. 申報材料要求
聯合研究和產業技術合作項目建議書請按照附件2格式及要求填寫,請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寫。
交流項目申請表請按照附件3的格式及要求填寫。
此外,所有三類項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雙方針對合作項目簽署的合作備忘錄、協議等材料。
2)亞非國家政府間項目基本信息表(附件4);
所有提交的材料電子版請按照“國別-項目類型-推薦部門-項目名稱”設置文件名。
2. 申請材料的提交
申報人將以上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光盤(其中附件4只需電子版)報送至科技處。
由科技處審核蓋章后,交上級主管單位,一同寄送至中國科技交流中心亞非與獨聯體處,信封上標注“申請2015政府間項目-國別-項目類型”。同時將申請材料電子版打包壓縮后發至yxiao@yic.ac.cn,文件名及郵件主題設為“申報2015年項目-國別-項目類型-推薦部門-項目名稱”
征集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0日下午5點,電子版以郵箱收到時間為準。
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申請恕不予受理。
五、 項目評審與立項
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將根據國際科技合作專項評審程序進行項目評審。一般情況下,5-9月為戰略評審與技術評審期,10月將與外方共同確定資助的項目。
同等情況下,國合基地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
六、 聯系方式
聯系人:肖揚
電話:8023
附件:
附件下載>>1、亞非國家2015年政府間項目征集一覽表.xls
附件下載>>2、項目建議書(請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開) .zip
附件下載>>3、亞非國家政府間交流項目申請表 .doc
附件下載>>4、亞非國家政府間項目基本信息表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