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自然科學基金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指南
一、外青研究項目
1、申請渠道
依托單位具有外國國籍的科學技術人員直接通過所在依托單位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申請外青研究項目,取消原推薦環節。
2、申請條件
依托單位的具有外國國籍的科學技術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外青研究項目:
(1)申請當年1月1日未滿40周歲[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學位;
(3)具有從事基礎研究或者博士后研究工作經歷;
(4)保證資助期內全時在依托單位開展研究工作;
(5)確保在中國工作期間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及自然科學基金的各項管理規定。
3、項目資助期限及資助強度
外青研究項目開始日期為2016年1月1日,資助期限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資助強度分別為20萬元/項和40萬元/項。
4、項目申請
申請人應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英文版(以下簡稱ISIS系統),按照外青研究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在線撰寫申請書。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附件材料。
5、項目接收
外青研究項目接收工作自2015年3月2日開始,3月17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6、附件材料
外青研究項目申請人應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協議復印件。該協議內容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①須由依托單位與申請人簽訂,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約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蓋獲得基金資助的期限,或協議中包括申請人在基金資助期間全時在華工作的條款;③簽章指依托單位的法人簽字及依托單位公章。
(2)申請人博士學位證書復印件。該證書不得以其他形式的材料或證明代替。
(3)兩封推薦信。至少一封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學者,至少一封與本申請直接相關。
(4)不超過五篇代表性論文的首頁復印件。
二、外青延續資助項目
1、項目申請
根據相關管理辦法及工作安排,外青延續資助項目的研究期限為一年期或兩年期,取消原半年期延續資助項目,因此,本年度同時受理結題日期為2015年6月30日和2015年12月31日兩批次的外青延續項目申報。
請相關外青研究項目負責人于2015年8月3日后登錄ISIS系統,按照外青研究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在線撰寫申請書,申請書應闡明在研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進展。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附件材料。
2、項目資助期限及資助強度
外青延續資助項目開始日期為2016年1月1日,資助期限為一年期或兩年期,資助強度分別為20萬元/項和40萬元/項。
3、項目接收
外青延續資助項目接收工作自2015年9月2日開始,9月15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4、附件材料
外青延續資助項目申請人應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協議復印件。該協議內容須滿足以下基本要求:①須由依托單位與申請人簽訂,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約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蓋獲得基金資助的期限,或協議中包括申請人在基金資助期間全時在華工作的條款;③簽章指依托單位的法人簽字及依托單位公章。
(2)項目負責人在研項目期間出入境記錄清單及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3)不超過五篇與依托單位合作的代表性論文首頁復印件。
三、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基金工作管理辦法》的要求組織申請工作,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規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依托單位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鑒于全部項目均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并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需要一定時間處理,請依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單位項目申請書收取的截止時間。
2.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需通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3.依托單位報送紙質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依托單位可將紙質申請材料直接送達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材料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郵政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聯系人:肖揚 電話:8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