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編報工作的通知
(國科金發財〔2015〕92號)
各依托單位: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15〕15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項目研究結束后,項目負責人應當編制項目資金決算”。為了做好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編報工作,現通知要求如下:
一、編報要求
1.高度重視,確保按時完成。今年是《資金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各依托單位要積極組織協調,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的要求,按時完成項目資金決算編報工作。
2.認真如實編報,確保數據真實準確。項目負責人要會同所在依托單位科研、財務等部門,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編制項目資金決算,全面客觀反映項目預算的執行情況,確保項目決算數據真實、準確。
3.加強審核監管,確保開支合法有效。依托單位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及時清理賬目和資產,認真審核項目負責人填報的項目資金決算,加強重點支出監管,做到賬實相符、賬表一致,確保各項支出合法、有效。
二、編報范圍
1.本年內結題(項目執行期截止日在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資助項目。
2.未到項目執行期截止日,但在本年內終止或撤銷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資助項目。
三、編報內容
編報范圍內的項目應按要求逐一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以下簡稱項目資金決算表)。項目資金決算表分為定額補助式決算表和成本補償式決算表。重大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填報成本補償式決算表,其他各類科學基金項目填報定額補助式決算表。
四、編報注意事項
1.項目資金決算表是項目結題報告的一部分,具體的填報方式、截止時間、紙質材料報送等要求,按照《關于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國科金發計〔2015〕91號)的有關內容執行。
2.2014年及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在進行決算編報時,需要對新舊開支科目進行銜接。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費以外,均銜接對應到新的科目。
3.具體的項目資金決算表表格及編制說明詳見附件。
4.咨詢電話:010-62326760/911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2015年12月8日
附件下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doc
附件下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決算表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