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葡萄牙科技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葡萄牙科技基金會(FCT)雙邊合作協議,2016年雙方將共同資助中葡海洋科學領域的合作研究項目,促進兩國科學家的交流與合作。
一、項目說明
1. 資助領域:Deep Sea and Oceans Systems; Estuarine, Littoral and Coastal Systems; Marine Biotechnology, Fishes and Aquaculture;Energy and Marine Technologies.中方申請人須選擇申請代碼D06填寫中文申請書。
2. 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直接費用與間接費用之和),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3. 資助項目數:不超過3個項目。
4. 項目執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請人應按管理辦法要求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期結束后應提交結題報告。
二、申請資格
1. 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作為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2. 中葡雙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體現強強合作和優勢互補。
3. 葡方合作者應符合FCT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FCT提交申請。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4. 更多關于申請資格的說明請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于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需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1.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2.正在承擔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本項目。
3.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3項的規定”限制
4.《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中關于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報要求
1. 在線填報路徑:
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在線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FCT(中葡)”,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依托基金項目的批準號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2. 在線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英文申請書(申請書見附件1)。中葡雙方應共同用英文撰寫英文申請書,分別提交給NSFC和FCT。
(2) 合作協議(撰寫說明及范本見附件2)。中葡雙方須就合作內容及知識產權等雙方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一致,并簽署合作協議。
3. 電子版申請書及附件在線提交后,依托單位科研處須在在線申報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陸ISIS系統審核確認,未經確認的項目將無法成功提交。依托單位科研處審核確認后,申請人須打印系統生成的申請書及附件PDF文件,經依托單位蓋章確認后,寄送1份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101房間,郵編100085,電話:010-62328591)。
4.ISIS系統在線申報接收期為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2月29日16時。紙質材料集中接收期為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16時(法定節假日除外),紙質文件的郵寄以郵戳為準。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視為無效申請,如有疑問,請致電歐洲處詢問。
五、結果公布
2016年年末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
六、聯系人
科技處:肖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