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申報通知
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各市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現就申報2018年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第一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項目類別
(一)培養基金。支持剛開始從事創新創業的青年科技人員開展應用基礎研究,積累創新經驗,提高創新創業能力。
(二)博士基金。支持獲得博士學位的青年科技人員,獨立開展創新性較強的基礎研究。鼓勵高校、院所的博士主動與產業需求對接,與企業聯合開展應用基礎研究。
(三)青年基金。支持有一定科研經歷與能力、發展潛力大的青年科技人員,瞄準學科發展前沿有針對性地選擇研究方向,組建研究團隊,開展較為深入的應用基礎研究,逐步成長為相關領域學術骨干、學科帶頭人。
(四)省屬高校優秀青年人才聯合基金(簡稱“省屬優青”)。與省教育廳、省財政廳設立省屬高校優秀青年人才聯合基金,結合省屬高校“雙一流”建設,支持省屬高校優勢學科、新興交叉學科發展所需的優秀青年后備人才成長,擇優支持30名左右的青年學術帶頭人。
(五)面上項目。支持具有較好科研基礎、研發和組織能力強的中青年科技人員組建團隊,重點圍繞我省“十三五”科技創新規劃確定的重點領域和方向,開展較為系統的創新性科學研究。
(六)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簡稱“省杰青”)。重點支持在相關研究領域已取得突出成績,有望獲得國家杰出青年基金、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國家層面學術帶頭人的優秀青年學者,組織團隊開展高水平的基礎和應用基礎研究,帶動我省相關學科的發展。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須為省內高校、科研單位、企業(含中央駐魯單位)的正式在職科研人員或聘期能覆蓋項目執行期的全職聘用人員。選擇若干單位試點,允許在讀博士生申報培養基金項目。
2.培養基金。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獲得碩士學位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試點單位申報培養基金項目的在讀博士研究生須經依托單位出具書面承諾,保證在讀期限覆蓋項目執行期或畢業后繼續在依托單位完成該項目至結題。
3.博士基金。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報人須獲得博士學位,近三年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與申報課題相關的論文兩篇以上。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員只能申報博士基金項目,經依托單位出具書面承諾,保證在項目資助期內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單位繼續開展科研工作。
4.青年基金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近三年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以通訊作者發表與申報課題相關的論文兩篇以上。
5.省屬優青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38周歲(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作為主持人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以通訊作者在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區小類三區)發表論文2篇以上。
6.面上項目。申報人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近五年作為通訊作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與申報課題相關的論文5篇以上或被SCI、EI收錄3篇以上。
7.省杰青項目。申報人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須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近5年內取得重要科技創新成果,具備下列條件:
(1)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1項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相當層次的基礎研究類項目)。
(2)以通訊作者在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中科院JCR期刊分區小類一區)發表論文2篇以上。
(3)省屬優青基金的獲得者在項目執行期的第一、二年不得申報;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的獲得者不得申報。
8.高校、科研單位聯合專項。從申報的面上項目、博士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中遴選,不再單獨申報。
三、注意事項
(一)個人限項規定
1.項目層次由低到高依次為培養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項目。除面上項目外,申請人不得申報曾經承擔過的同類別項目,已承擔高層次類別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報較低層次類別的項目。承擔過三院聯合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報培養、博士和青年基金項目。
2. 申報人限項規定
(1)已申請同年度省科技廳其他類別計劃項目的負責人(課題負責人)不得申報;
(2)正在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省基金項目的科研人員不得申報(申報重大基礎研究項目、省杰青、省屬優青項目除外);
(3)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結題報告或結題審核未獲通過的科研人員不得申報;
(4)因延遲結題、項目被終止以及連續兩年申報省基金項目未獲立項等正在暫停申報期限內的科研人員不得申報。
(二)單位限項規定
限項方式以市級主管部門、高校、科研院所、獨立醫療機構為單位,依據2012年、2013年省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完成情況,在2017年有效申報數量的基礎上,核定各單位申報2018年度培養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面上項目的申報總數,對結題率低于50%的,暫停2018年度申報資格。2018年申報項目中,面上項目數量與其他3類項目數量的比例與2017年保持一致。
(三)申報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2017年9月18日9:00至2017年9月29日16:00,逾期申報無效。
請依托單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郵寄時以郵戳為準),并將推薦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項目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部門公章后送至我辦。
聯系電話:0531-66777026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20室
郵編:250101
科技處聯系人:劉紅梅 8034
附件:
1.推薦省自然科學基金申報項目(第一批)匯總表
2.在站博士后申報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推薦表
3.在讀博士申報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推薦表
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