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一、工作組設立
自然科學基金委設立“項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集中接收組),負責接收依托單位統一報送或郵寄的項目申請和結題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項目材料。
集中接收組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辦公,2012年3月16-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辦公。
二、項目申請
(一)關于項目指南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在2011年12月發布《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引導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學基金委對資助格局及資助政策進行部分調整:
1. 設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 在面上項目中設立“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
3. 將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涼山、甘孜和阿壩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區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區域。
4. 依托單位應提交本單位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清單并對清單所列項目統一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站博士后人員獲得項目資助后,延長其在站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并負責解決其延長期間的生活費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單位繼續從事相關研究。否則,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
有關具體內容和要求,請認真閱讀《指南》。
(二)項目申請接收
1. 自然科學基金委2012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2年3月5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法定節假日不辦公,3月17日和18日除外)。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不含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以及部分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組織間合作交流項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項目類型及其申請提交時間將另行公布。
3. 對于隨時受理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等項目類型,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三)申請人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2. 2012年版申請書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關鍵詞填寫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請書撰寫采用離線和在線兩種方式:
(1)采用離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下載2012年版申請書,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請書。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向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和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包含附件材料)。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采用在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劃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等。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向依托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準確選擇相應申請項目類型(含亞類說明和附注說明),按照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并將申請書附件材料電子化。其中,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線撰寫中文申請書后,還應在ISIS系統中下載《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進行離線撰寫,該英文申請書與合作雙方的協議書一并作為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材料。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件材料,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無需提交紙質附件材料(有關證明信和推薦信等紙質材料原件除外)。
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四)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本單位申請人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并在規定時間內將申請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具體要求如下:
1. 應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一式1份)及要求報送的紙質附件材料。鑒于2012年有較多類型項目采用在線方式撰寫并提交申請書,ISIS系統大批量生成供申請人下載打印的PDF版本申請書需要一定處理時間,請依托單位注意掌握本單位項目申請書的收取截止時間。
2. 報送申請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和申請項目清單。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提交電子申請書時,對離線撰寫的申請書可通過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報系統(MiniIRIS系統)打包上傳或通過ISIS系統逐項提交;對在線撰寫的申請書通過ISIS系統逐項確認。
4. 可將紙質申請書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項目申請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請材料”。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申請。
(五)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學基金委于2012年5月4日前公布申請項目初審結果,并受理復審申請。
三、項目結題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1. 2011年12月資助期滿應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應按照《條例》、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的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報告》(以下簡稱結題報告)。其中,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和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的結題報告采取在線方式撰寫。
2.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盡量使用“成果在線”方式收集本項目發表的論文。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報告內容。
3.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批準結題通知發布之后,將公布項目結題報告和申請摘要,請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報告時注意保密及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
4. 項目負責人完成結題報告撰寫后,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結題材料,并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材料原件。項目負責人應保證電子與紙質結題材料內容一致。難以電子化的附件材料隨紙質結題材料一并提交。
(二)依托單位事項
依托單位應對結題報告進行審核,并于2012年2月21日至3月1日(16時以前)期間將結題材料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未按時報送結題材料的應結題項目,按逾期待結題處理,計入相應的限項申請范圍,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按《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項目負責人和依托單位進行處理。具體要求如下:
1. 應在規定的結題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結題材料,并統一報送經單位簽字蓋章后的紙質結題材料(一式1份)。
2. 報送結題材料時,還應包括:本單位公函、結題項目清單及經單位審核簽章的《項目資助經費決算匯總表》。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3. 可將紙質結題材料直接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集中接收組”。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結題材料”字樣。請勿使用包裹,以免延誤結題。
四、項目年度進展報告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一)項目年度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應按要求認真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年度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其中,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和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的進展報告采取在線方式撰寫。項目負責人完成進展報告撰寫后,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材料,并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材料原件。項目負責人應保證電子與紙質材料內容一致。難以電子化的附件材料隨紙質材料一并提交。
依托單位應按照《條例》要求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于2012年1月15日前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材料,并將經簽字蓋章后的紙質材料(一式1份)報送或郵寄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相關科學部。采用郵寄方式的,請在截止日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速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進展材料”字樣。
(二)項目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托單位采取在線方式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管理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管理報告),于2012年4月15日前通過ISIS系統提交電子材料,無需報送紙質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將依托單位管理報告提交情況等記入其信譽管理檔案。
五、其他
(一)《指南》于2011年12月上旬發行,需要預訂的依托單位或申請人請與自然科學基金委機關服務中心聯系(電話:010-62327218),《指南》電子版于2011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二)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隨時公布最新的項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動態,并提供各類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書表格、項目指南等電子文件和有關操作說明,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或下載相關文件。
(三)對ISIS系統操作和電子文件下載、錄入、上傳有困難的依托單位或申請人,請向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各地區聯絡網組長單位咨詢。
(四)為保證2012年項目集中接收工作正常進行,自然科學基金委信息系統為依托單位提供的申請與在研項目檢索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務。
(五)若依托單位名稱等注冊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信息變更申請。
六、電話、網址和通訊地址
(一)集中接收組咨詢電話
1. 接收申請與結題材料電話:010-62328591
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電話:010-62317474
3. 各項目類型咨詢電話:
面上項目、重點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等項目:010-62327230
重大研究計劃、重大項目、NSFC-廣東聯合基金、NSFC-云南聯合基金、NSFC-新疆聯合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養聯合基金等項目:010-62327013
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地區科學基金、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數學天元青年基金等項目:010-62325932
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和交流等項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門咨詢電話:
數理科學部 |
62326910 |
化學科學部 |
62326902 |
生命科學部 |
62329190 |
地球科學部 |
62327157 |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學部 |
62327929 |
管理科學部 |
62326898 |
醫學科學部 |
62328991 |
辦公室 |
62326883 |
計劃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86 |
財務局 |
62327016 |
國際合作局 |
62327001 |
紀檢監察審計局 |
62327092 |
機關服務中心 |
62326949 |
科學基金雜志社 |
62327204 |
(三)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系統)網址:https://isis.nsfc.gov.cn/
(四)自然科學基金委通訊地址:
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 郵政編碼:100085
郵政信箱:北京市8610信箱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