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自然科學基金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指南
2012年度,本基金繼續采取由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兩部委分別推薦、獲推薦個人填報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予以實施。此外,符合申請條件的在研項目負責人,可以直接向我委申請延續資助。為做好2012年度項目的申請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項目申報
(一)新項目申報進程
2012年度將安排兩次項目受理,分別在上半年、下半年進行。推薦、申請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次受理:2012年2月15日,部委推薦截止;
2012年3月31日,獲推薦個人填報截止。
第二次受理:2012年7月30日,部委推薦截止;
2012年9月15日,獲推薦個人填報截止。
(二)資助期限、資助強度及限項要求
資助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6個月項目資助期限:
(1)2012年7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第一次受理)
(2)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第二次受理)
12個月項目資助期限:
(1)2012年7月1日~2013年6月30日(第一次受理)
(2)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第二次受理)。
資助強度:6個月:10萬元人民幣;12個月:20萬元人民幣。
限項要求:申請人同期只能承擔一項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
(三)申請及評審程序
申請人在落實依托單位、國內合作者之后,填寫推薦申請書(參見附件1),并提交依托單位。國內合作者應為相關領域的學術專家,并且了解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規定。國內合作者有義務對申請人在項目申請、項目實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協助。依托單位根據隸屬關系向中國科學院或教育部提出申請。
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分別組織專家進行遴選,產生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推薦的項目。自然科學基金委根據實施方案,審核中國科學院、教育部提交的推薦項目,對審核通過的推薦項目進行網上公示,并通知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中國科學院和教育部根據通過的推薦項目清單,分別通知申請人所屬依托單位,由依托單位通知申請人在線填報正式申請書。
(四)申請書填報要求
依托單位使用外方青年學者完整和規范的姓名(按照First name Middle name Surname的順序。如無Middle name,可不填寫)為申請人申請登錄科學基金ISIS系統 (https://isis.nsfc.gov.cn) 的用戶名和密碼(參見附件 2),以便申請人在線填報申請書。申請人填寫正式申請書時,必須使用完整和規范的姓名。申請人應在2012年2月15日~3月31日(第一次受理)或2012年8月15日~9月30日(第二次受理)期間登錄ISIS系統在線填寫和提交申請書。本指南第五條所要求的材料的電子版需作為附件與申請書一起在線提交。之后將紙質版申請書與附件材料一起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簽字后送交依托單位。申請人和依托單位必須保證申請材料電子版與紙質版的一致性。
依托單位登錄ISIS系統對申請項目予以確認,并將兩套紙質版申請材料完成簽章手續后,于上述第一條中規定的個人申請截止日期前報送自然科學基金委(以郵戳為準)。
依托單位應與申請人保持密切聯系,在籌劃研究課題、辦理申請手續和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詢和幫助,保證項目申請和實施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附件材料
申請人應提供如下附件材料:
(1)申請人與依托單位簽訂的協議。協議中必須包括來華期限、生活費用保障、工作條件保障以及知識產權處理等方面的約定。其中,協議中的來華期限必須涵蓋本基金申請項目的執行期限。
(2)申請人博士學位證書。該證書不得以其他形式的材料或證明代替。
(3)兩封推薦信。至少一封來自中國內地以外的學者。
(4)不超過五篇代表性論文的首頁。
二、延續資助項目申報
(一)申請人資格:
在研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且從未獲得本基金延續資助的負責人。
(二)延續資助項目申報進程
2012年度將安排兩次延續資助項目受理,分別在上半年、下半年進行。推薦申請截止日期如下:
2012年5月10日,第一批延續項目申請截止;
2012年10月30日,第二批延續項目申請截止。
(三)申請材料:
1. 項目申請書: 闡明在研項目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果;
2. 與依托單位簽署的協議: ①須由依托單位與申請人簽訂,且包含生活保障的約定;②生活保障期限:覆蓋獲得基金資助的期限,或協議中包括申請人在基金資助期間全時在華工作的條款;③簽章指依托單位的法人簽字及依托單位公章。
3. 在研項目期間的出入境記錄復印件。
(四)申請方式:
1. 在研項目負責人登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ISIS系統(英文版)https://isis.nsfc.gov.cn/portal/index_en.asp,在線填報《項目申請書》,并提交電子版。用戶名、密碼:使用原有的用戶名和密碼。如果遺失,請咨詢依托單位基金管理人員,或電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信息中心62317474.
2. 經依托單位審核通過并加蓋公章后,將紙質版申請書一式兩份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國際合作局外事計劃處。
聯系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 外事計劃處
聯系人: 張琳 邢清清
電 話:010-62327001; 010-62326943 傳 真:010-6232700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 201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