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十二五”農業與農村科技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農業廳(局)、教育廳(教委、局)、水利(水務)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局)、國土資源廳(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林業廳(局)、糧食局、氣象局、海洋局、供銷合作社,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農業局、教育局、水利局、建設環保局、國土資源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林業局、糧食局、供銷合作社,中科院院屬各單位,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及《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的總體部署,明確“十二五”農業與農村科技工作的目標、思路和發展任務,全面推進農業與農村科技工作,科技部、農業部、教育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林業局、中國科學院、國家糧食局、中國氣象局、國家海洋局、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共同編制了《“十二五”農業與農村科技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十二五”農業與農村科技發展規劃
科 技 部 農 業 部 教 育 部
水 利 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土資源部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林業局 中國科學院
國家糧食局 中國氣象局 國家海洋局
全國供銷合作總社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