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2012年度申請指南的函
各有關單位:
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是國家海洋局重點實驗室,成立于1998年,依托于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實驗室側重于我國近岸海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監測評價技術的學科聯合與交叉研究。實驗室以開放、聯合、流動、競爭的運行機制,鼓勵相關學科有突出學術成就的國內外科研人員來我實驗室進行短期訪問與合作研究,或聯合培養研究生。
2012年,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分為一般自由申請項目和重點自由申請項目兩類。為此,特發布2012年度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熱誠歡迎貴單位科研人員積極參與我實驗室開放基金的申請,請到http://www.nmemc.gov.cn下載基金申請書及管理辦法,并按要求填寫申請書后,及時寄回。
本年度基金申請截止日期為2012年8月16日。
聯系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凌河街42號
郵 編:116023
聯系人:葛林科
電 話:0411-84780612 手機:15840963916
傳 真:0411-84782586
E-mail: zdsys@nmemc.gov.cn
附件: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2012年度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
2012年度開放基金申請指南
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隸屬于國家海洋局,依托單位為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本實驗室在學術與管理上相對獨立,面向國內外同行開放,設立開放研究基金,資助有關人員來本實驗室從事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領域的應用基礎和應用技術研究。具體執行方法按《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2012年度實驗室開放基金申請分為一般和重點自由申請項目兩類,研究期限為兩年。擬資助14項自由申請項目,其中一般自由申請項目10項,每項資助經費3萬元,重點自由申請項目4項,每項資助經費5萬元。
優先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一、自由申請項目研究方向
方向一:海洋環境污染及其生態效應研究
研究重點1:持久性有毒物質(PTS)的近海環境化學行為和海洋生態環境效應研究
研究重點2:海洋環境質量基準方法學研究
方向二:生源要素海洋生物地球化學過程與機制研究
研究重點1:海洋碳循環過程、通量及機制
研究重點2:海洋氮循環過程和機理研究
方向三:近岸生態系統對全球變化的響應研究
研究重點1:海洋酸化的生態效應研究
研究重點2:近岸海洋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的響應研究
方向四:近岸生態環境監測評價技術
研究重點1:近岸海域生態環境監測評價技術研究
研究重點2:典型污染物的海洋環境容量評估技術研究
研究重點3:海洋生態災害的應急響應監測技術、生態環境影響及損失評估
三、申請辦法及審批手續
1. “2012年度開放基金申請指南”為申請本年度實驗室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的依據。
2. 申請者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一式三份,于2012年8月16日前寄回重點實驗室,同時遞交申請書電子版(電子郵箱zdsys@nmemc.gov.cn)。(請到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網站下載申請書及相關規定:http://www.nmemc.gov.cn/)
3. 申請的項目由實驗室主任組織同行專家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后的項目提交學術委員會評審。學術委員會根據客觀公正、擇優資助的原則,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本年度資助項目。
4. 重點實驗室將于11月30日前向申請人寄發是否獲得資助通知書。
5. 獲資助者于12月30日前將簽字蓋章的“資助項目研究計劃”寄回實驗室。
6. 資助項目研究計劃經審查合格后,在2013年2月20日前劃撥科研經費。課題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執行時間為兩年。
四、申請條件與要求
1. 請申請者嚴格掌握研究項目的體量,要求項目精小,針對性強,保證在兩年內完成。申請項目與已立項科研計劃、專項等研究內容不重復。
2. 自由項目申請人應至少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碩士學位,在讀研究生不得作為申請者。不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重點項目申請者,須有兩名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同行專家推薦;項目組成員不能做推薦者。對于已獲自由項目資助的負責人,原則上不予以再次資助,除非項目成果或論文被評為優秀。
3. 資助項目要求至少在SCI、EI、學報級或核心刊物上發表論文一篇,或成果具有較好的應用前景;論文發表時,必須標注國家海洋局近岸海域生態環境重點實驗室資助項目(The project was supported by the Key Laboratory for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Coastal Areas, State Oceanic Administration)。
4. 重點項目負責人必須參加項目執行期內的學術年會,并作進展報告、學術交流。
5. 資助項目結題時,重點實驗室將進行嚴格審查,考核指標嚴重不達標者,不劃撥基金尾款。重點實驗室還將擇時對項目成果和論文進行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