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以NSFC-ISF合作研究項目征集指南
一、項目說明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于2007年10月與以色列科學基金會(Israel Science Foundaiton, ISF)簽署了合作備忘錄。在此基礎上,雙方于2012年2月和5月兩次會談,達成共識,將聯合啟動新的合作研究計劃,即自2013年起,連續3年共同資助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合作研究活動。
二、2013年項目征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經雙方協商,2013年的合作領域為物理、化學和農業。
中方申請人請根據以下合作領域選擇一項申請代碼填寫,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被初篩。
物理領域:A03、A04、A05
化學領域:B01、B03、B04、B05、B07
農業領域:C02、C13、C14、C15、C17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2013年批準立項項目的執行期為2013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2013年將資助的合作研究項目數為10個以內,NSFC對每個項目提供200萬元以內的資助經費,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ISF向以方科學家提供對等的資助經費。
三、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
(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科學基金項目;
(三)中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限項規定
(一)本項目類別屬于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一項同類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范圍;關于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五、申報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項目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菜單;點擊“合作研究(組織間協議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議”界面,在下拉菜單中選擇“NSFC-ISF項目(中以)”,然后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托的基金項目批準號后即進入具體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中方申請人須與以方合作者聯合提出申請。為確保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的中文申請書與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請書內容一致,ISF在其在線申請系統里設計了如下程序,請中方申請人屆時予以配合:
1、以方申請人在線填寫好英文申請書后,將把申請書“鎖定”,生成PDF文件。
2、生成的PDF文件在以方提交之前會出現一個對話框按鈕(Button)提示“發送給中方申請人批準”,然后以電子郵件(含有說明和鏈接)形式自動發送給中方申請人。
3、中方申請人點擊該鏈接即可下載以方合作者填寫英文申請書的PDF文件,閱讀后如認為與中方填寫申請書內容一致,點擊檢查(Check),系統將自動發送電子郵件給以方合作者告知中方申請人已經認可雙方所填申請書一致。
4、中方申請人認可(點擊Check)雙方中英文申請書的一致性對于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申請是必要條件,如沒有獲得中方申請人的認可,以方申請人將無法提交申請。
(三)報送材料:提交完成之后,打印一套系統自動生成的中文申請書(PDF文件)經本人簽字、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后,提交科技處肖揚一份材料后,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亞非及國際組織處(北京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編:100085)。
申請人必須保證在線提交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的一致性、完備性。若出現申請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不一致,或申請材料不完整,簽字蓋章手續不完備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將不予受理。
(四)受理時間:受理截止日期為2012年11月1日,郵寄材料的郵戳應在截止日期當日或之前。
六、項目聯系人
聯系人:趙闖、張英蘭
電 話:010-62325454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