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1年煙臺市科技發展計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科技局,市直有關部門、企業:
2011年度煙臺市科技發展計劃現已開始受理,請各有關單位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登陸煙臺市科技局網站下載申報軟件,填寫項目信息并及時上報。具體注意事項如下:
1、各單位按照《2011年及“十二五”期間煙臺市科技發展計劃指南》組織項目申報。
2、駐煙高校、科研院所、國有參股大中型企業、市屬醫院申報項目直接上傳至煙臺市科技計劃管理系統,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項目清單;縣市區屬項目由各縣市區科技局統一組織申報,并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項目清單。
3、為減少不必要的行政成本開支,各縣市區科技局、市直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申報工作,嚴格把好項目篩選關。2011年市級科技計劃繼續實行限額申報原則(含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縣市科技局申報項目原則上不超過4項,區科技局申報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項;駐煙高校、科研院所原則上不超過6項;市屬醫院原則上不超過6項;國有參股大中型企業(以獨立法人為單位)原則上不超過2項。
4、積極支持創新能力強的企業從事技術創新活動,對擁有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企業重點實驗室的企業,可通過轄區科技局單獨申報1項。
5、申報市科技發展計劃的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必須達到規定比例(一般企業1%,重點企業3%,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否則不予以受理。
6、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項目將予以優先安排。
7、對于冒用、套用他人知識產權,或者變更項目名稱重復申報等弄虛作假的單位,一經查處,取消申請單位和申請人3年的項目申報資格,并減少推薦單位下一年度的推薦指標。
8、項目申報單位名稱必須與銀行開戶名稱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化,要及時報告市科技局發展計劃科。
9、大學申報的項目以及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除網上申報外,大學項目需提交大學與地方企業簽訂的合作開發合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需提交企業與國外公司簽署的合同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并加蓋單位公章。
10、2011年煙臺市科技發展計劃申報截止日期為2011年4月10日24:00時,愈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煙臺市科技局發展計劃科聯系。
聯系電話:6786632 聯系人:于淼
二〇一一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