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科院杰出科技成就獎開始推薦
院屬各單位、院機關有關部門: 為做好2011年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以下簡稱院杰出科技成就獎)評審工作,根據《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試行)和〈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條例(試行)實施細則〉的通知》(科發計字〔2002〕374號)及《關于印發〈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評審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的通知》(科發計字〔2003〕22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推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薦標準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嚴格按標準推薦院屬單位在近5年內完成或顯示影響的重大成果的個人或集體。 “個人”指在推薦期間為院屬單位的聘任人員。對于同一重大科學發現或重大技術發明的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獎一般只授予1個個人,但對于確屬兩個及以上項目組(可以分屬不同院屬單位)獨立工作并形成同一成果,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最多可同時授予兩個個人,否則作為集體授獎。 “集體”指由同一重大成果中突出貢獻者和主要完成者組成的團隊。突出貢獻者和主要完成者應主要是院屬單位的聘任人員,也可包括國(境)內院外單位人員。突出貢獻者和主要完成者人數最多不超過20人,其中“突出貢獻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過程中提出主要學術思想、技術發明方案、技術實施路線和在實施過程中解決了重大關鍵技術問題的科技人員,最多不超過3人;“主要完成者”指在同一重大成果形成的各個關鍵環節中做出可認定的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 被推薦個人或集體應做出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重大成果: (一)在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中做出前人尚未發現或者尚未闡明、得到國內外同行公認的重大科學發現或重大技術發明; (二)在關鍵技術創新與集成或高技術產業化中,為我國經濟建設、國家安全、社會可持續發展或科學技術進步做出重大貢獻并創造顯著經濟效益或顯著社會效益; (三)在基礎性、公益性科技活動中,做出重大貢獻并創造顯著社會效益。 二、推薦數量 院直屬單位可推薦1名候選個人或1個候選集體。5名及以上具有研究員(教授)職稱的同領域知名專家可聯名推薦1名候選個人或1個候選集體。 三、材料報送 推薦單位(或推薦專家)應填寫《中國科學院杰出科技成就獎推薦書》(以下簡稱推薦書),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將紙質推薦書一式15份(其中1份須加蓋推薦單位公章或推薦專家親筆簽字,其余14份可復印)、電子版文件(WORD格式)等送交相應專業評審組。暫不需要提供附件材料。 專業評審組掛靠部門: 1. 院基礎科學局(綜合規劃處)(院機關339房間,聯系人:楊輝,電話:68597339):評審范圍為數學、物理(含核物理)、核科學技術、化學、納米科技、天文學和空間科學、力學、大科學工程等。 2. 生命科學與生物技術局(綜合規劃處)(院機關518房間,聯系人:陳浩,電話:68597518):評審范圍為生物學、生物技術、生物醫學與醫藥、農業生物學、環境生物學等。 3. 資源環境科學與技術局(綜合規劃處)(院機關521房間,聯系人:沈偉,電話:68597580):評審范圍為地球科學、農業項目、國土資源與利用、遙感、大氣海洋、生態環境等。 4. 高技術研究與發展局(綜合規劃處)(院機關218房間,聯系人:閆杰、江麗霞,010-68597216、68526693):評審范圍為信息科技、先進制造、材料科學、化工過程、先進能源、工程科學、交通、空間技術、光電科學、專用項目等。專用項目的候選個人(或集體)材料,須按有關規定報送,電子文件以光盤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傳送。 推薦書電子文件(WORD格式文件)可從中國科學院主頁(http://www.cas.ac.cn)“通知公告”欄下載。 聯 系 人:呂連清、甘泉 電 話:010—68597360/40 傳 真:010—68597311 電子信箱:lqlv @ cashq.ac.cn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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