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共享航次申請的通知
一、“船時”受理情況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海洋調查船時費專款試點實施方案(討論稿)》的有關規定,地球科學部于2011年8月在網上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海洋科學考察“船時”申請的通知。船時申請通知發布之后,得到了國內科學界的積極響應。共收到海洋調查船“船時”申請225份,來自38家依托單位,依托項目涉及基金委6個學部,幾乎涵蓋了所有的基金項目類型。
二、共享航次計劃
本著科學、合理、經濟和公平原則,根據受理項目的科學目標、海域特征以及航次需求,擬組織渤黃海航次、東海航次、長江口航次、臺灣海峽航次、南海海洋學綜合A航次、南海海洋學綜合B航次、南海北部地球物理航次、西太平洋航次、東印度洋航次等9個航次, 總船時約300天。詳細的共享航次計劃包括航次的科學目標、調查區域、調查時間和調查內容等見附件一,每個航次包含的基金項目見附件二。
三、申請資格
共享航次申請面向國內具有海洋科學考察船所有權和管轄權的管理單位。考察船必須:(1)符合交通部海事局相關法規規定的適航條件,并且具有實施多學科綜合型科學考察的經驗和良好記錄;(2)船載考察設施先進、齊備、狀態良好,符合相關海洋調查、質量和標準計量管理認證規定,滿足科學考察基本要求。
四、申報要求
航次申請須以考察船管理單位的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作為申請人,填寫基金項目申請書。依托單位對申請書進行審核后,通過ISIS系統報送電子申請書、1份簽字蓋章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和依托單位的公函。電子申請書與紙質申請書的內容必須一致。
五、受理時間
共享航次申請的受理時間為10月18日至10月31日(報送日期以郵戳為準)。
六、申請注意事項:
1. 申請人應當認真閱讀本通知和航次計劃,不符合通知和航次計劃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2. 申請人請在本通知發布后,登陸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下載中心下載申請書(申請代碼填寫D06,并在“資助類別”填寫“專項基金項目”;在“亞類說明”填寫“科學部主任基金”;在“附注說明”填寫“海洋科學考察船共享航次項目”)。
3. 申請項目的名稱應為: ×××科學考察實驗研究,例如,西太平洋科學考察實驗研究等。
4.申請書的報告正文應按照航次論證報告的內容,重點論述航次的科學目標、科學問題、觀測與調查內容、觀測與調查海區、航線的初步設計、航期與運行費、調查設備支持以及海上調查基本技術指標等。
5.獲得資助項目的負責人應承諾遵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海洋調查船時費專款試點實施方案(討論稿)》數據和資料管理與共享等的相關規定。
6. 聯系方式: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地球科學部
聯系人:任建國、李薇
電 話:010-62327675
電子郵件:ocean@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