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學年海岸帶所優秀學生評比通知
各位同學: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以下簡稱“研究生院”)將于近期開展2011-2012學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標兵”和“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根據《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條例(試行)》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評選條件按照《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優秀學生評選條例(試行)》規定執行,具體為:
(一)“三好學生”的評選條件為:
1、熱愛祖國,崇尚科學,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勤奮學習,勇于創新,學風端正,成績優良;
3、關心集體,友愛互助,樂于奉獻,尊敬師長;
4、身心健康,積極向上,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學習生活習慣良好。
(二)“優秀學生干部”從“三好學生”中評選評選條件為:
1、符合“三好學生”基本要求;
2、在學生會、學生黨團支部任職;
3、積極為學生服務,組織開展有益的學生活動;
4、工作能力較強,業績突出,受到學生的擁護。
(三)“三好學生標兵”的評選條件為:
1、從獲得“三好學生”榮譽稱號的學生中推選;
2、在思想品德、人格修養等方面,事跡突出,得到公認好評;
3、學習成績優異或在科技創新中有出色表現。
(四)“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條件為:
1、在學期間至少一次獲得“三好學生”榮譽稱號;
2、各培養環節考核“優良”;
3、 2012年夏季畢業生,具有答辯資格;
4、到國家急需的行業或地區工作就業的優先。
二、評選辦法
(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由本人申請,填寫《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所“優秀學生”申請表》,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在規定時間內交到研究生部,經研究生管理部門審核,經民主推舉產生優秀學生(包含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畢業生,報所評審委員會通過。
(二)“三好學生標兵”由所研究生管理部門根據優秀學生評選情況從中進行推薦,報所評審委員會通過。
(三)獲“優秀班干部”同時獲“三好學生”稱號,申請“優秀班干部”者不得重復申請“三好學生”。
(四)申請“優秀畢業生”者不得同時申請“三好學生”、“優秀班干部”。
三、評選指標分配
本次我所將評選出“三好學生” 21名(其中包括“優秀學生干部”2名。“三好學生標兵”1名)和“優秀畢業生”1名。根據各年級在讀人數與獎勵人數,指標分配如下:
2009級博士:3名
2009級碩士及2012級春博:5名
2010級碩士:6名
2010級博士:3名
2011級博士:4名
四、時間安排
請于2012年5月25日前將《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所“優秀學生”申請表》、獎勵證書及論文首頁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交研究生部。5月28日-6月1日擇日進行全體研究生大會,進行投票選舉。
五、審查
評選推薦出來的初步人選,由研究生部征求其導師或所在研究室主任的意見后報批。
六、獎勵辦法
研究生院將為獲得“三好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學生頒發獎章和證書。“優秀學生”相關評優材料畢業前裝入本人檔案。
研究生部
2012年5月17日
附件:優秀學生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