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14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的通知
一、項目受理部門
根據《中國科學院公派留學管理辦法》(科發人教字〔2012〕151 號)的有關規定,院委托中國科學院科學教育服務中心作為我院國家出國留學基金申請受理機構,負責院屬各單位申請人員的咨詢、受理申請表和上報國家留學基金委等事宜。
二、申請項目類別
登陸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網站(http://apply.csc.edu.cn),根據“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和“201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項目一覽表及項目指南”,選擇適合的留學項目。
三、申報程序
1、填寫《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出國留學申請表》,并征得導師同意后,報送研究生部。報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通過評審確定擬推薦人選,并按國家留學基金有關要求組織網上填報和有關材料報送。
四、其他說明
1、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同年度中國科學院公派出國留學計劃。
2、院人事局提示,從2014年起,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申報時間提前至1月,3月公布錄取結果,留學資格有效期調整為1年,即至2015年3月(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因此,各單位近期有公派留學意愿,擬于2015年3月前派出的人員,一律需首先申報國家公派留學相關項目。2014年度院公派留學各類項目評審中,國家公派留學相關項目的評審意見將作為重要參考。
聯系人:付玉芹 郵箱:yqfu@yic.ac.cn;yjs@yic.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