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海岸帶研究所2013年國家獎學金評選通知
一、2013年國家獎學金從目前在讀的2012-2013學年優秀學生中遴選。基本評定條件為: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國科大及海岸帶所各項規章制度;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 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 學習成績優異,課程學習階段無不及格、重修現象。
5. 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二、三年級學生須具有煙臺海岸帶研究所為第一署名單位、申請人為第一作者(或本人署名第二,導師署名第一)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或項目;一年級學生需有署名前三的科研成果或項目;
6. 全面發展,綜合能力突出,積極參與和組織各類社會工作、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
二、已畢業離校的2012-2013學年三好學生不再獲評和獎勵。錄取類別為計劃內定向、單位委托培養的學生不參與國家獎學金評審(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學生除外)。
三、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參加國家獎學金評定的資格:
1.2013年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2.學位課考試或必修環節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過者;
3.在各種實驗、實踐環節中嚴重損壞儀器設備或出現安全責任事故者。
4. 在研究所組織的學術報告及各種必須參加的集體活動中,有3次及以上無故缺席者。
四、直博生通過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前,按照碩士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通過博士學位資格考試后,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碩博連讀生按申請時的學籍注冊身份申請和獎勵。
五、評審程序
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研究組初選后(每個研究組最多推薦2名),學生本人將申請表、審批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紙質版各一份交至研究生部,申請表和審批表的電子版發至yjs@yic.ac.cn。以上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部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5日,逾期不予接收。
2、研究生部根據國家獎學金評審程序篩選出國家獎學金候選人;
3、每位候選人進行10分鐘的答辯(日期另定),由所學位評定委員會成員及所領導組成評審小組,對候選人進行打分,以初審和現場評審分數各占50%的比例進行加權平均,評出最終的國家獎學金獲得者;
4、提交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備案,并在本單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六、本年度國科大給我所博士生國家獎學金名額1名,碩士生國家獎學金獎勵名額2名。
七、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八、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公示階段向所在所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若學生對所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附件:國家獎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