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在學證明辦理流程的通知
根據有關規定,在校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辦理在學證明。在學證明類型及辦理流程如下:
一、辦理中文證明和中英文在學證明
1.學生本人向所在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說明辦理證明原因,并填寫《中國科學院大學在學證明辦理申請表》(詳見附件1),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同意后需在申請表上填寫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
2.學生需提前按照模板(附件3或附件4)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打印好在學證明。
3. 學生本人憑學生證,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簽署意見的《中國科學院大學在學證明辦理申請表》及打印好的在學證明至國科大學生處辦理。在學證明一般只辦理一份。
二、辦理非京籍學生在京辦理出入境證件專用在學證明
根據北京市教委與北京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北京高校非北京戶籍大學生出入境證件簽發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學[2014]5號)文件通知要求,非京籍學生在京申辦個人出入境證件(包括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時需辦理新版專用在學證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非京籍學生是指在校期間戶口沒有遷入中關村派出所中國科學院大學學生集體戶口的在學學生。
2. 非京籍學生申辦個人出入境證件流程:
1)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s://www.chsi.com.cn),用個人實名信息注冊并登陸,進入本人學信檔案—學籍信息,按照學信網規定程序在線申請“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驗證報告示例”見附件3),保存PDF并打印驗證報告。
2)學生本人向所在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填寫《中國科學院大學在學證明辦理申請表》(詳見附件2),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同意后需在申請表上填寫意見,并加蓋部門公章。
3)學生本人憑學生證,研究所、院系學生管理部門簽署意見的《中國科學院大學在學證明辦理申請表》及學信網驗證報告,至國科大學生處辦理專用在學證明。
4)學生持驗證報告(模板見附件2)、在學證明及公安局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規定流程辦理出入境證件。
3.戶口已遷入國科大集體戶口的在校生,持北京市居民身份證原件直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大廳辦理出入境證件即可。
國科大學生處學籍管理辦公室聯系方式
中關村校區:青年公寓東平房129室 電話:010-62626682
雁棲湖校區:綜合樓215室 電話:010-69671118
玉泉路校區:一公寓107室 電話:010-88256304
附件:
3.中文在學證明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