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資助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問學習選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負責“資助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問學習”項目的實施,各研究所,各學院、系以單位形式報送申請材料。
二、培養方式和期限
派遣國科大在讀博士研究生到發展中國家相關科研機構和高校(以下簡稱“外方”)進行學習研究,回國進行論文答辯,取得國內學位。訪學期限為6—12個月。期滿后,經合作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訪學期最多至18個月,但相關費用須自行解決。
三、申報原則和條件
選派對象為中國籍環境、資源、地質、地球物理、生態、大氣、海洋等學科領域的在校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生將獲得優先考慮。
申請人的具體要求條件為:
(一)系國科大在讀博士研究生,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派出前應已轉為博士研究生。
(二)學習成績優秀、身心健康;
(三)已基本完成課程學習;
(四)外語能力符合境外接收院校(研究機構)的要求;
(五)申請時應已獲得接收單位的入學通知書或邀請信或書面接收意向。
四、資助辦法
入選者可從國科大獲得如下資助:
1. 第一年訪學期間生活費(資助標準按國家公派留學人員獎學金標準執行);
2. 往返國際旅費1次(由訪學人員先行墊付,訪學結束后按財務制度以補助的形式發放)。
五、申報程序
1、申請人將填寫好的《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申請表》(附件2)及補充材料送交所在研究所審批。
2、研究所將《初選名單匯總表》(附件1)、《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申請表》等材料的紙版及電子版送交至中國科學院大學國際合作處。
六、材料報送時間和要求
1、請于2016年5月16日前將全部申請材料報送至海岸帶研究所研究生部,電子版材料請按以下名稱建立二層文件夾,發至yjs@yic.ac.cn
第一層名稱“XX研究所—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
第二層名稱:申請人姓名(內含該申請人的材料,包括申請表及補充材料)。
2、《博士生赴發展中國家訪學申請表》(附件2、紙版、電子版),提交一式1份。填報注意事項如下:
(1)碩博連讀的申請人填寫“碩轉博/攻讀博士時間”欄目時請在時間后注明“碩轉博”。
(2)“外方高校/科研院所”、“導師與外方是否已有科研合作”欄目中的“外方”指申請人擬申請的外方單位。
(3)“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欄,請注明刊物名稱、影響因子、署名單位是否有中國科學院大學;
3、 請提交下列材料(只需電子版),命名為“補充材料”:
(1)外語水平證明(大學英語六級水平考試成績單或同等英語水平證書掃描件);
(2)外方邀請信或接收意向書;
(備注:內容須包括邀請人的姓名、單位、訪問目的、被邀請人的姓名、到訪日期、停留時間、以及費用負擔等情況。邀請信須有邀請人的手書簽名。)
(3)在學期間發表文章的首頁(含摘要)或錄用函、專利證明書等;
(4)獲獎證書掃描件。
溫馨提示:1、初選匯總表、申請表內容都有更新、調整,請以本版為準發布;
2、申請材料中必須有外方出具的官方邀請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