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海岸帶所關于做好2022-2023學年優秀學生評選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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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科大相關工作要求,煙臺海岸帶所將開展2022—2023學年“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為了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非集中教學的在讀研究生均有資格參選(參評學年的一半及以上時間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參與評選)。其中,已畢業的2023年春季畢業生仍有資格參加“優秀畢業生”評選。
具體評選實施細則以及評分標準請見附件1。
二、指標名額
三好學生標兵2名(博士、碩士各1名),三好學生29名,優秀畢業生2名(博士、碩士各1名),優秀學生干部4名。
三、評選程序
評選按照“公平公正、民主評議、嚴謹有序、公開透明”原則,杜絕弄虛作假和舞弊現象。
申請人根據自愿申請的原則,填寫《優秀學生申請表》(附件2)(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一份附后裝訂成冊,文章只需首頁,專利證明材料需能體現專利申請類型及申請人排名順序,若專利為受理狀態,需導師在受理證明材料簽字說明學生排名順序),三好學生標兵申請者需另外填寫《標兵審批表》(附件3)。經本人、導師、研究組負責人簽字后,交至研究生部初審(相關材料同時生成PDF發送至研究生部郵箱yjs@yic.ac.cn,命名方式:所在年級+姓名+申請獎項名稱),研究生部審核通過后報評審小組進行評選,確定人選。具體評選辦法依照《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優秀學生評選實施細則》(附件1)執行。評審小組由主管領導、教育管理部門負責人、導師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負責優秀學生的評選工作。評選結束后,名單將在研究所內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國科大。
四、截止日期
提交申請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4月28日。
五、獎勵措施
優秀學生將獲得榮譽證書或獎章。“優秀畢業生”應為2022-2023學年之前曾獲評過“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學生,獲評“優秀畢業生”的學生,自動獲得“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稱號。
附件1: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優秀學生評選實施細則
附件2:優秀學生申請表
附件3:“三好學生標兵”審批表